酷爱读 > 寒门崛起 > 第一百二十五章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站在客栈外,看着繁华的南京城,车水马龙一片繁华,即便是大雨瓢泼也未见让这座巨城有片刻萧瑟。▲∴頂▲∴▲∴▲∴,..

谁能相信这座繁华的巨城在数百年后,会遭遇非人的屠戮。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朱平安坚定了目光,背着行囊转身,往面前的客栈走了进去。客栈内,食客如云,店伙计往来不绝,忙的不可开交,客栈老板都上手了。下雨天,有些人懒得出去吧。

看到朱平安背着行囊进来,店伙计抽空跑了过来,招呼道,“客官打尖还是住店?”

“住店。”朱平安一边解下身上的行囊,一边回答道。

闻言,店伙计露出歉意的神色,不好意思的道,“很抱歉客官,近日店客房全都满了。”

呃,这不会是又让我住柴房的节奏吧。

朱平安停住解下行囊的动作,有些蛋疼的想到,看着店伙计歉意的表情,朱平安重新背上行囊,憨笑了一下,“无妨,无妨,我去其他客栈看看。”

闻言,店伙计欲还休。

“可是有什么话要?”朱平安看着店伙计那副便秘的样子,便问道。

“近日陆续有学子前来投宿,又兼连阴雨,客商也多都盘桓城内,这附近的客栈,怕是都已经客满了,客观要是要投宿的话,怕是得往南城碰碰运气了。

呃,似乎还真是住柴房的节奏呢。

朱平安打着一把油伞,深一脚浅一脚的沿着青石铺就的路面往店伙计指的南城方向走去。

朱平安手中的这把油伞是前几日买的,二十一根伞骨,上方是桐油布做的伞面,不如现代的伞结实,感觉风再大一,这伞就禁不住了。

南京城太大了,朱平安走了许久问了下路人,发现自己还是在西城,看着已经完全湿了的鞋以及湿了好大一片的青布长袍,不由怀念现代的公交车了。又想到,若是将父亲的牛车生意做大,做到这大明的几座大城中,一准可以赚不少钱。

搭乘了一位好心老大爷往城南送酒的牛车,朱平安才总算在天黑前到了南城。

告别好心的老大爷,朱平安涉足走在南城。

城南繁华优胜西城,只是多了一股酒香胭脂气,附近有条满是游船的河流,桨声灯影,河水厚而不腻,河对岸隐约可闻女子欢笑声,时不时见有雄性一脸猥琐的举着油伞过桥往对岸而去,走了片刻,朱平安忽地恍然大悟。

尼玛,这不就是大名鼎鼎的秦淮嘛!

往河对岸去的雄性中也有学子书生,或许也有不少是满腹经纶的吧。

但是,朱平安站在桥边,却是没有一过桥去的意思。连接秦淮河两岸的石桥,上面有一行不太清楚的打油诗:君子不过桥,过桥不君子。

这句话让朱平安颇有感慨。

这条不宽的秦淮河,左岸宏图大志,右岸雪月风花。

风雨中,朱平安举着伞蓦然转身,就在这一岸寻找客栈栖身。行人往来不绝,酒肆店家也有不少,只是客栈却不多,或许大都被对岸风花雪月场所抢去了生意吧,人家那不仅可以睡还有暖床美娇娘,拿什么竞争。

问了两个客栈,俱是客满,房源似乎比西城还紧张。

在寻找客栈的途中,看到了一座巍峨的夫子庙,和秦淮河对岸的风花雪月场所遥遥对应,到时让觉得有些可笑。

再往前走便看到沿河而建的庞大的建筑群,上书四个字“江南贡院”。

这就是自己即将到来的院试考场了。

明朝院试由中央派遣提学官巡视各府主持院试,提学官于驻在地(一般为省城,亦有例外者,如顺天学政驻通州)考试就近的府、县,其余各府,则依次分期案临考试。南直隶提学官就驻于应天。就这样,提学官提督各府院试,古代交通又不好,若是让提学官各府去跑,时间也不够。正场一场,复试一场。揭晓称“出案”。录取者为生员,送入府、县学宫,称“入学”,受教官的月课与考校。江南贡院一开始是县试地,在洪武年间变成了院试、乡试、会试的考场,当然朱棣迁都北京顺天后,会试统一都在顺天了,但是南直隶的院试、乡试还都是在应天的这个江南贡院。

江南贡院在这,怪不得刚刚有不少书生学子过河去。

想必,秦淮河畔也因贡院、夫子庙的存在才繁荣起来的吧。

朱平安又连续问了三家客栈,最后才找到了一个落脚地,不是柴房,但也好不到哪里去了,是客栈最上方的阁楼,可不是滕王、黄鹤、岳阳楼那样的阁楼,这是客栈上方的拱形建筑形成的一个夹间。

不过朱平安还是蛮满意的,这个阁楼价格比普通的客房每月能便宜一钱银子,另外这个阁楼有一个大窗户,虽然有些地方直不起腰来,但中间部分区域空间还算不错的,有这个大窗户也亮堂,视野也不错,透过窗子能看到淮河对岸的灯火。

将东西放到阁楼,朱平安换了身干净衣服以及鞋袜便下了楼,走到柜台叫住掌柜,将一月的房钱付了。

这座客栈靠近贡院,住的大多都是前来参加院试的学子书生。大堂坐着吃晚饭的大多都是学子书生,一边吃喝一边笑谈,其乐融融。

楼上的阁楼因为憋狭,住在上面一不心就会碰到头,所以一直也没有人住。

现在这些学子书生听朱平安住了这个阁楼,暗笑朱平安,有人好心的提醒朱平安阁楼憋狭多有不便,

“房间虽憋狭,但贵在高,取个好兆头。”朱平安胡乱的解释,天都黑了,找了那么多客栈都满了,也快宵禁了,往哪去找,再那个房间自己还算满意。

朱平安话音刚落,就听到一个胖子拍案而起。

尼玛,要干哈?朱平安循声看去,却见拍案而起的是个胖子,十七八岁左右,穿的锦衣,脖子上挂着一个金锁,手指上带着一金一玉两个扳指,一脸的激动和懊悔。

“我怎么没想到,高者,高中也。”胖子一脸的懊悔,然后又对着朱平安喊道。

“哎,这位兄台,我们换换房间可好,你去住我那屋,我那屋特宽敞,我住你的阁楼。我也不占你便宜,我再给你一两银子,怎么样。”

而且,还不止这。

胖子为了给朱平安换房,楞是给朱平安了一桌酒菜,那叫一个情真意切。

盛情难却,吃人家的嘴短,朱平安只好同意了。

胖子感激涕零,立马屁颠屁颠的上楼收拾东西搬家,唯恐朱平安反悔似的。

尼玛,这都成?!

围观的学子书生傻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