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爱读 > 我重写了家族历史 > 110、终见了照片

灰白狐狸跟着徐二愣子出了家门,它看着这一对少男少女。

里巷漆黑一片。周遭是民户,没有老爷居住,所以点灯都是一件奢靡的事情,只有零星的几家尚有昏黄的灯光。路灯自然也是没有的。橘黄色的灯光透过灯笼罩,照亮了它的半个身子。

它小心的凑了过去,想用前爪按在少年的手上,提醒他。可它的前爪停滞在半空,僵硬了一会,终究没有搭了过去。

用什么理由去阻止这一切?

未来的恐吓?

赵家一旦知道一个婢女和少年有染,会如何?应不会有太大的麻烦。秋禾是个善于精明算计的人,她知道,也了解,赵家的规矩管不到徐科员身上。正如赵嘉树和徐二愣子见面的第一天,就将秋禾准备送给少年那般。

至于律法?《临时约法》严禁买卖人口,禁止蓄奴。如秋禾之前在院门口所说的那样,徐二愣子将她视作赵嘉树的私有品……。这种固有的上下尊卑封建等级观念本就是错的。

它若阻止,和对徐二愣子施暴的徐氏宗族的人并无不同。

都是将封建的条条框框套在了少年身上。

它期待徐二愣子和她的在这个时空的再一次相逢。可它并不想将本来的自由恋爱搞成了封建大家庭式的包办婚姻。

正如面对周三姑娘时,它没有阻止,亦没有帮助,做了个旁观客。

错事,谁都会犯……。

手上提着的灯笼坠落,烛光摇晃,转瞬熄灭。

和上次在黑漆长廊差不多,只不过这次是徐二愣子将秋禾箍抱到了怀里,他竭尽所能索取少女的芬芳。这种对禁忌的打破,对绅士礼节的抛之脑后,让他隐然间看到了一种名为“自由”的曙光。

秋禾怕赵家的规矩,他亦怕外面的规矩。

他本就该是无拘无束的田野少年,然而一步步走来,他已经被规训成自己不认识的模样了。秋禾说过,她不贪图他的名份,一点也不图他什么。

里巷拐角有一处小竹林。

一男一女跌跌撞撞的走了进去。

待粗竹被压弯了几次后,徐二愣子粗粗的喘息了一声,他整理着自己的长衫,犹豫了一下,将身上的粗布帕子递给了秋禾。

乡人对男女之事并不陌生。他在童年的时候,会和玩伴一同用石子去砸尾巴相连的野狗,也会偷偷去看牛倌、羊倌给畜生配种的一幕幕。

畜生与人大体是一样的。

他坐在竹林旁的一摞砖石上,从怀里拿起了火折子,打开塞子,看着里面未燃尽的火星。灯笼就在他的脚边,他想了想,又收回了火折子,没点燃这一盏灯笼里的蜡烛。

“我不图你什么,真的。你也别想着娶我,这也是真的。我不会给人做妾。”秋禾从竹林里走了出来,她坐在了徐二愣子的身旁,“你心里现在肯定后悔的紧,好端端的招惹上了我,明明去娼馆几角钱就能解决的事。”

“放心,就算是老爷、太太、少爷打死我,我也不会说出你的姓名。”

她手撑着下巴,痴痴的看着眼前的少年,补充道。

赌注般的誓言从秋禾嘴中吐露出来,徐二愣子故作僵硬的脸微微动容了一下,他偏了偏头,伸出手,玩弄着少女从耳旁垂下来的发丝。

这发丝像狗尾巴一样,毛茸茸的。

他将其绕成圈,缠在手上。

“我是我爹的第四个女儿,叫来弟。七岁被卖到了赵家,成了赵家的婢子,比小宝子能晚了三年。每月发下月银,我们作婢子的月银也不一样,我前几年每月只有七角钱,后来多了些,算上主子们的赏,一个月能落一块三四,比外面的人舒服多了……”

“我存了银的,再过两三个月,熬过这个冬天,我就赎身,回家去。我爹说了,他替我存了嫁妆,等我回去,就给我找个好夫家。我知道,他肯定是不如你和少爷的,但没事,只要人踏实能干就行。”

秋禾慢声倾诉道。

这些话以往她是不会轻易往外说的。这世道冷得很,没人会同情一个被卖身到大户人家的婢子,都认为她们是去享福了。而在赵家里,一样是婢子,她们的遭遇或多或少都类同,也无可诉说的地方。

“也好……”

徐二愣子张了张嘴,却连什么安慰话也说不出来。良久,他只能以“也好”这两个字对秋禾的遭遇报以同情。他是应同情秋禾未来的夫婿吗?这没什么好同情的。入了大户人家的美婢等出了门,身子早就不干净了。娶秋禾的夫婿在送聘书之前不可能不懂这个道理。

“徐爷,你今后想要我了,就和我说。”

“在我嫁人之前……”

秋禾笑了笑,她夺走了少年手中的火折子,将地上的灯笼点燃。昏黄的灯光亮起之时,她已直起了身子,“谢谢你的灯笼,我明天托大牙婶还给你。再见,徐从。”

小小的窈窕身影消失在里巷之中。

“胡老爷,你为什么不拦着我……”

徐二愣子仍坐着,他瞧了一眼一边蹲坐的灰白狐狸。他的脸红了一下,复归于平静。他知道,刚才他和秋禾的放肆,恐怕都被狐仙看入了眼、听进了耳。不过狐仙只是一只狐狸,倒也无须太过放在心上。

他对狐仙说这话,倒也并非是怪罪,而是心底稍有一点不理解。狐仙是保家仙,它不会不知道,他和秋禾在竹林滚了一圈后……可能沾染上的麻烦。

灰白狐狸摇了摇头,没说话。

不管是对徐二愣子,还是徐三儿,过多的干涉都不是一件好事。十几日前,它让徐三儿去治腿,虽说是好意,可这却让徐三儿险些翻了脸。若非它“仙”的身份,说不定徐三儿已经一矛攮死它了。

牛羊需要一鞭鞭的训,然而人是不需要的。

“也好。”

见狐仙不答话,徐二愣子起身,又说了这两个字。

……

……

现代。

西京,住院部。

315病房门口。

「爸,我和姑奶奶、二叔几个人商量过了,照片就让老爷子看了吧。医生说了,最近老爷子恢复的不错。我拜托过医生了,要是老爷子一旦有个不适,他立马抢救……」

在备忘录打完了这些字后,徐晴犹豫了一下,将这些字复制粘贴到了聊天软件,发给了徐建文。

「爸:嗯,好,你自己决定。」

过了一会,手机通知栏上传来了回信。

“姑奶奶,要是老爷子待会激动,一定要安抚一下他……”

徐晴对老态龙钟的徐蓉道。

言毕,二人就再入了病房,守在了老爷子身边。

“太爷爷,我记得你上次说过,先生带你去照相馆照了相。我爸去了一趟豫省新野县。那里……弘文学堂已经不在了,不过在校史馆里找到了和你描述有点相似的照片,你……要不要看上一眼?”

徐晴征询老爷子的意见。

有些旧物,老人家不一定愿意再看到。

老爷子说的故事,对他们来说只是故事,但于他而言,却是真实的过往。旧有的记忆,或许会触动回忆的甘甜,也或许会触动一道道的伤疤。

他们后辈已经做出了选择,现在轮到老爷子了。

“晴儿,你打开吧。太爷爷没事的。”

徐从瞧了一眼徐晴手掌上,亮着光屏的智能手机。

少倾,手机滑动,一张岁月的照片显露了出来。这是一张泛黄的黑白照片,它躺在了玻璃相框中。照片上是三个人,一对夫妻,一个小少爷。

“先生,师娘……”

徐从怔了一下,紧紧盯着这对夫妻,他喃喃自语,“一样!没变!过了这么久了……。他就是我的先生刘昌达,另一个女人,就是我的师娘。”

他不知该对这二人起什么样的感情。它和徐二愣子是一个人,感同身受,都受了先生的教导、师娘的爱护。

“师娘真好看。”徐晴捧着手机,她夸赞起了路女士的美貌,“要是搁到现在,师娘的追求者绝对很多,轮不到先生他,他还不懂得珍惜。”

是的,不懂得珍惜。

师娘是多么好的一个人。

同为女性,她更感悲师娘的痛。

“太爷爷,这个少年,是你吗?”徐晴对比起了老爷子和相片少年的棱角,看起来有点相似,但她不敢太肯定,毕竟时过多年,一个老人和一个风华正茂的少年区别还是有点大的,于是她问起了当事人,“这应该就是太爷爷你了。想不到太爷爷你年轻时长这么一番模样……”

“是的,他就是我。”

徐从宛若松皮的手凑了过去,想去抚摸这张相片,可等到了半空时,他才意识到这是新世纪的智能手机。

他收回了手,“晴儿,谢谢你,照片我看了,你收回去吧。”

他心态归于了平静。

“这?是,太爷爷。”

徐晴愣了一下,将捧着的手机再次放在兜里。她和家族里的人都讨论过了,都认为老爷子见到这张照片会很高兴,事实也是如此,老爷子是很高兴,但高兴过后,老爷子的表现未免太过淡然了些。

不过她稍想一下,也就释然。若她到了这个年龄,有后辈将她曾经的照片拿了出来,她估摸自己可能也是这幅模样,心底稍有一丝对过往的怀恋。然后……,然后就应没别的了。毕竟仅是一张岁月的照片罢了。

“是你爸去了新野?”

徐从问了一句。

“是,是我爸去了一趟新野。”

徐晴点头。

老人家耳背、记性不好,她刚才说了这事,但老爷子转头就忘了也并不是什么稀罕事。她对此已经习惯。

“他工作忙,忙自己的事就好。”

“我的事,没什么可讲的,也没什么可追寻的。他操那份闲心做什么?把工作忙好才是正途。我……快埋进黄土的人喽。”

徐从看了一眼窗外的斜阳,他叹了口气,“至于我的故事,你们愿意听就听,不愿意听就算了。老掉牙的故事,本就没几个人愿意听。”

他既怕亲人的轻视,可真当亲人重视起来了,他又怕有人戳破这谎言。

哪有什么徐二愣子,只有一个徐从。

他只是一个逃荒到西京,替人编柳筐的可怜人……。

“太爷爷,我愿意听。”

徐晴看见了老爷子浑浊眼睛里蕴的一滴老泪,连忙回道。

她不知老爷子为何伤心。但人老了,是个老小孩,亦需要哄一哄。再者,或许老爷子的伤悲和那张旧照片有关。这亦是她的错。

“爸,我也是。”

徐蓉亦附和道。

徐从闻言,摇了摇头。他知道,后辈喜欢的是徐二愣子的故事。从不是他的,纵然他和徐二愣子是一人。

“妮儿,你把你的镯子给我,让我看看……”

他目光看向了徐蓉。

这镂花银镯是他老妻的遗留物。他摸着镂花银镯,眼前似乎出现了那个逃荒后的年轻女人,抹着一层厚厚的灰。但一个恍惚,他又看到了在洛城门口前的她,她凤冠霞帔,嘴角挂着浅浅的笑容,嫩白如藕的手带着这银灿灿的镯子。

分不清了。

他分不清了。

那只旁观的狐是他,还是说……他一直都是徐二愣子。

“太爷爷,你继续往下讲,晴儿听着呢。”

徐晴将速写本铺在膝上,做足了架势。

镂花银镯被徐从放在了洁白的床单上,他眼前的恍惚也消失不见了,“县公署的职任我辞了。我是先生的门生,即使辞了这职务,我的生活也没有什么太多的变化。而我,在诗会上再次碰到了陈羡安。我这才知道,她那回眸一瞥是对着我的……”

“相识于《十二夜》的戏剧。她扮演的是奥丽维娅,伯爵之女。而我扮演的是弄人费斯特。现实的差距也是如此。她敢在戏剧上扮演女主角,又是进步的女学生……”

徐从回忆起了陈羡安的一瞥一笑。

这是和周三姑娘完全不同的小姐。她的爱太过大胆、炙热,而他,在黑夜里敢对礼教宣战,但在现实里,他只是个循规蹈矩的贫寒小子。他没有试错的本钱。胆大的人,一直都很富有。而他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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