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机营担负“内卫京都,外备征战”重任,驻地远离城区,余庆从刑部衙门,赶往神机营,纵有马匹代步,也耗了不少时辰。
抵达后,出示腰牌,得以进入,有军官迎来,疑惑道:
“余百户来我神机营作甚?”
余庆直言不讳:“因一桩案子,来找郑都司问话。”
见军官微微变色,他忙补救:“郑都司并非犯事。”
你吓死我了……军官神情松缓,说道:“郑浩常今日休沐,不在营内。”
余庆一怔。
一个月只休三日,这么巧,就给自己赶上了?
……
……
另外一边,齐平领着一群锦衣,朝郑浩常家宅赶去。
说来,一群人里,都不清楚其住址,还是找刑部的人帮忙问了,才得知。
“你在想什么?”裴少卿见他走神,问道。
齐平摇了摇头,微笑道:“没什么,就是,有点不安。”
“你觉得,那凶手会下手?不至于,郑都司大概率在军营内。凶手除非疯了,才会闯军营杀人。”裴少卿分析道。
旁边,那名大嗓门校尉也笑道:
“说的是哩,再者,这天都还没黑,照凶手以往的习惯,也该是夜深人静时动手。”
其余人附和。
并不觉得,这时会出事。
理由也很充分,可齐平仍愁眉不展,闻言道:“我一直在想一件事。”
“什么?”
“在陈、王两起案子中,凶手都未掩藏杀人痕迹,前者,故意将车夫打晕,留在巷中,后者……分明有完美的抛尸条件。
只要将王显杀死,丢进桃川河,本不必引起如今阵仗。”
他解释道:
“我当初,便曾与邢捕头说过,凶手很可能是故意为之。
挑衅官府。
可如今看来,四个目标,才只杀了两个,若我是凶手,必然会竭力掩盖此事,避免另外两人警醒,进行提防。
而以对方的谨慎,也不会想不到,血仇案闹得越大,引来的官府势力越强。
这种情况下,为何这样做?”
众人一怔,陷入沉思。
是啊,为何?
这无疑是极反常的行为。
齐平继续道:
“另外,若当真与林国忠案有关,凶手为这一日,恐已准备好些年,这从对方杀人顺序上,也得以体现。
而武功伯与郑浩常的力量,不是秘密,凶手敢杀,就肯定有所准备。
如今此案闹得人尽皆知,凶手若要动手,必不会拖延,很可能铤而走险。”
裴少卿说:
“有道理,不过,你也不要过于忧心,余百户只要抵达,告知郑都司,凶手便无法行事。”
也许吧……齐平没再说话,纵马前行。
忽然,他眉心略有刺痛,恍惚间,眼前浮现脑内画面:
沙漏下方,那杆没精打采,萎靡不振的神符笔重新亮起,仿佛,恢复了能量。
与此同时,他生出奇妙感觉,好似,可以随时将其具现于外。
“忍住,别多想。”齐平忙收敛心神。
这若是当众拿出,可不是闹着玩的。
沉闷的气氛中,一行人终于抵达郑府。
是个三进大院,很是气派。
下马叩门,很快有家丁开门,看到一群锦衣缇骑,吓了一大跳:“各位大人……”
齐平板起脸来,以此掩盖年轻带来的威严不足问题:
“我等乃镇抚校尉,奉命来此,有要事与郑都司交谈。”
家丁一愣,有些畏惧,不知该如何回答。
“门外是谁?”忽而,院中有女人声音传来,家丁回应了句,后者来到门前,紧张道:
“夫君不在府上,不知各位大人有何事。”
都司一职,属中级军官,论品级比众人高,但镇抚司凶名在外,郑夫人也不敢怠慢。
“不在?”齐平松了口气,心想,看来还在神机营,那就安全多了。
女人点头:“夫君今日休沐,本该在府中歇息,午后说有事,出门去了。”
齐平愣了下,死死盯着她:“去了哪?”
“说是,去了武功伯府。”
嘶……
众校尉彼此对视,明白了什么。
“去了多久?可否说过,何时回来?”
齐平追问了几句,得到否定答案,脸色很不好看。
裴少卿低声说:“若在武功伯府,应该也无大碍。”
齐平心中却愈发不安,看了眼天色,已近黄昏,略作犹豫,他沉声道:
“走,去伯爵府!”
这个时辰,郑浩常除非留在伯府用食,否则,定会离开,从此处往伯爵府去,若是运气好,很可能中途相遇。
……
……
残阳如血!
寂静的街道上,只有战马粗重的喘息。
郑浩常手持佩刀,死死盯着前方那人,这一刻,他仿佛回到了十五年前,在边军的时候。
那时,他亦是一名悍勇的军官。
刀锋饮血,危险为伴。
只是……那终归已是昔年,在京都这繁华富足之地,守在神机营中,安稳地过了十几年。
年岁增长。
人也磨平了勇武与血气。
他几乎已然忘却,游走于生死之间的滋味。
可此刻,他清楚察觉到了,那斗篷人,浓郁的近乎实质的杀机。
浑身气机已被锁定。
他要杀我!
这个念头如此清晰。
郑浩常紧握着佩刀,左手垂在身侧,沉声道:“你是谁!”
对方未曾说话,只是迈步走来。
不算快,可郑浩常却没有逃离,或躲避,只因,过往的经验告诉他,此刻若转身,必死无疑。
狭路相逢。
两人里,只有一个能活。
“你是林家人?不可能,林家人当年都死光了,你究竟是谁?!”郑浩常咆哮,左手悄然挪到腰后。
可这时,对方却动了。
斗篷人左手伸出,拔出一把朴刀,身体前倾,真元流转四肢百骸,轻轻踏地,人如箭矢射来。
“喝!”
郑浩常怒喝一声,一刀斩出,真元流转。
眨眼间,两名武师近身搏斗。
速度极快!
极猛!
铛铛铛……金铁刀剑急促碰撞,仿佛狂风骤雨,生死之间,郑浩常全无保留,刀法配合真元,一口气斩出无数刀。
这是他成名绝技,一门以“快”为核心的武技。
然而,令他恐惧的是,斗篷人竟同样施展出一门快刀,比他更快,更狠,更舍生忘死。
“铛!!”
眨眼间,两人交手数十回合,郑浩常被震的虎口撕裂,口溢鲜血,连连后退。
狼狈不堪。
似乎全无还手之力,被对方全面压制。
可也就在后退这一刹那,他的左手终于自腰后拔出一把火器短枪。
很短,比齐平在河宴用过的,还短了一截。
他的脸上,浮现一丝冷笑,枪口锁定斗篷人,扣动扳机。
“砰!”
火焰炸开,金属弹丸旋转飞出,如此近的距离,他有信心,将对方击毙。
然而,几乎是下一秒,他的笑容僵在脸上。
斗篷人仿佛早有预料,亦或者,对这一场战斗,预演了无数次,手中朴刀提早伸出,一抖,抬高了枪口。
欺身上前,右手的匕首割开了郑浩常的喉咙。
后者眼神中满是难以置信。
用最后的力量,撕碎了对方的斗篷、面罩,终于看清了凶手那张丑陋的,扭曲的,充满快意的面庞。
凶手嘴唇翕动,没有说话,但郑浩常仿佛“听”到了对方的声音:
“你太慢了。”
……
不远处,街道上,一队锦衣缇骑纵马狂奔。
突然,他们清楚听到,前方传来枪声。
齐平脸色一变:“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