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爱读 > 原神,长枪依旧 > 第十三章 美妙旅程(三)

“总感觉刚才那位女士很...额,很神秘呢。”

本来白启云是想说很危险的,不过在蒙德人的面前不好这么说。

班尼特赞同地点了点头,甚至用力到把头上的防风镜都差点甩下来,他还赶紧用手扶了一下。

“是啊是啊,丽莎小姐在琴团长繁忙的时候还经常代理政务呢。”

“嘶~图书馆管理员执政,这是否有点...”

意识到自己不能再往下说了,白启云连忙闭上了嘴。

他觉得如果自己再往下说的话,自己可能会被这个世界抹杀掉,物理意义上的。

回了下神,他把刚借的书拿了出来。

上面还写着《蒙德特产介绍》几个大字。

按照他的读书习惯,他从目录开始查找。

“风车菊在风起地旁可以找到,小灯草在低语森林和奔狼领多见,落落莓则是在望风山地附近生长。”

白启云拿出了蒙德地图比对了一下,发现这三个地方离得都不是很近啊,即便是在望风山地的最近处可以找到落落莓的话,那来回至少也要花上一天的时间。

“先去低语森林好了,反正那个地方我也熟悉。”

之前他正是从那里出来的,大致的地形还是了解的。

说罢,他看了看班尼特,发现对方也没什么意见。

“不用在意我啦,我现在是作为看护人员,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白发少年从刚才进入图书馆就尽量降低自己在白启云决策时候的存在感,他只需要在对方危难的时候伸出援手就好,其余的时候也就聊聊天什么的。

当然,他自己还要注意那倒霉的厄运是不是能影响到白启云。

得到了对方的同意后,白启云开始规划路线。

他的准备是先去低语森林,然后去风起地,最后去望风山地,尽量按照远近程度来安排行程。

在回到猎鹿人买了一些渔人吐司作为午饭后,两人正式的走出了蒙德城。

夏日的上午,火红的太阳已经开始发挥了它的威力,甚至想将整个大地都给烤干。

走在阳光下的二人现在可以说是大汗淋漓。

不过好在很快就可以进入低语森林了,那里林间环绕,没有什么阳光。

“说起来,之前我也接了个找小灯草的任务,那时候有一堆不知道从哪里跑出来的草史莱姆把我冲的晕头转向的,哈哈。”

说到了自己的糗事,即便是开朗的班尼特也有些不好意思。

“不过也算因祸得福了,诶...你怎么了?”

听到班尼特说起草史莱姆,白启云就想到了一些不好的回忆,脸色有些苍白。

那时候坐着‘草史莱姆直通车’的感觉,至今还烙印在他的脑海里。

“啊...没什么,身体晒阳光晒得有些不舒服,缓一下就好了。”

给自己找了个蹩脚的理由后,白启云强作笑意,继续和班尼特在林间行走。

两人的鞋子踩在落在地面的树叶上,发出沙沙的响声。

“小灯草啊,其实他们长得挺密集的来着,啊,我是不是说错话了。”

班尼特稍微自言自语了两句后,立刻担心起了自己刚才的话会不会影响到白启云的入会考试。

闻言,白启云不在乎地摆了摆手。

“没事的,我们已经用正规手段来到了这,你说几句话其实也没什么的,只要你不直接带我去找就好了。”

这也是他一直走在前面的理由,为了不让协会误解是班尼特直接带他找到的。

“哦,那就好,我这人说话总是不经过脑子,容易给你添麻烦。”

白启云没有接他的话,只是自顾自地往前走着,并且仔细地搜寻着小灯草的痕迹。

“这些都还好了,每个人都有擅长的地方和不擅长的地方,例如你擅长战斗,我擅长料理,都是很正常的事。”

坦白讲,虽然入会考试很重要,但是对于白启云来说,这种可以享受旅行的时光,他也一样很享受。

毕竟,从小的时候开始,他就想成为一名冒险家,直到.....

不知道想到了些什么,白启云的眼神暗了暗。

不过好在还有热情开朗的班尼特,他在后面一直跟白启云聊着蒙德城里的的趣事还有他的冒险经历。

“听我说啊,城里有位大冒险家斯坦利,听说他曾去过烬寂海,你知道烬寂海是哪里吗?我从老爹他们那听说烬寂海是个连风都没有的地方,那里的魔兽每个都有三层楼那么高!”

说着,他还用手很夸张地比划了一下。

“城里的大人们都爱去天使的馈赠喝酒,但是我还未成年,酒馆里的迪卢克老爷和查尔斯酒保都不愿意给我调酒,可能也是因为‘未成年饮酒条例’吧,但是每次去的时候那些酒客总是笑我是乳臭未干的小孩子,等我长大了一定要去那里喝一次酒。”

“西风教会的修女们都是人很好的人,我每次在野外冒险受伤回来,她们...嘿嘿,还会帮我治疗,每次我找她们治病她们都不会拒绝。”

说是在聊天,但其实就是班尼特在单方面给白启云讲他自己的事情。

或许是许久都没有跟人好好推心置腹地交流过了,现在的班尼特看起来,要比之前更加的开心和兴奋。

与在城里那种感觉不同,洋溢在脸上的欣喜之情是做不了假的。

恐怕,对他来说,在野外面对不可知的危险比在城里面对人们的厌恶更加轻松一些也说不定。

“啊,光顾着我说了,是不是让你觉得有些烦了。”

说了半天,班尼特终于发现白启云一言不发,他有些懊悔自己又没注意到别人的心情。

“没什么,我也只是....啊,那个是小灯草。”

话刚说到一半,白启云就发现了眼前的小灯草。

一共四株,长在一起,在有些灰暗的地方发着晶蓝色的光芒,煞是好看。

“诶?真的啊,没想到我们这么快就能找到。”

班尼特也没想到他今天的运气这么好,这要是让他自己一个人来,恐怕得找一个下午。

不过看起来,他的坏运气并没有影响到白启云,这让他放心了不少。

“那么接下来,我们该前往风起地了。”

白启云一边动手采集着小灯草,一边将过程展示给记录仪看。

能这么快先实现一个目标真是太好了,这样他就有更多的时间来完成接下来两个任务了。

只是...

“我们刚刚从外面进来,这就要出去了啊。”

白启云看着天上的大太阳有些发愁。

身边的班尼特也是火系神之眼的持有者,如果是水冰二系还可以降温,但是火系只能升温让环境变得更糟。

他回头看了看地上的小灯草。

“有了!”

班尼特看着突然忙碌了起来的白启云有些摸不到头脑。

白发少年走到了白启云的身边,看着他拿出一些瓶瓶罐罐的东西。

“白大哥,你这是做什么啊。”

由于纸面上年龄白启云比班尼特要大,所以班尼特直接称呼他为大哥。

“我?啊,这是做一个临时的制冷剂。”

黑发少年从背包里掏出了冰雾花花蕊的粉末,以及一株小灯草和之前用剩下的蒲公英种子。

将他们按照321的比例混合后装到瓶子里,瞬间,瓶身就爬上了一层厚厚的冰霜。

在这个炎热的上午,它显得是如此的格格不入。

白启云如法炮制出了第二个后,扔给了班尼特一个。

班尼特用带着手套的双手手忙脚乱地接住了他扔过来的玻璃瓶。

那有些冰凉的寒意隔着手套传递到了皮肤上。

原本在冬天是避之不及的东西,此时在夏日却变成了求之不得的宝物。

“呜啊!你真厉害,这种东西随手一弄就弄了出来。”

看得出来,班尼特是发自内心佩服能做出这种东西的白启云。

“嘿,出来混总是要有两手的,别太在意了。”

趁着寒冰瓶还在持续,二人赶紧在这烈日骄阳下抓紧时间赶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