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爱读 > 北宋大相公 > 汴梁时月 第四百四十五章 正面对决

比武招亲擂台大赛。

比赛进行到这个阶段,应该说已经真正进入到了决赛阶段,场上虽说剩下五个选手,但是实际上也就等同于剩下了两个选手而已,那就是金羽和富绍隆,这两个人目前正在进行着激烈的交锋。

而另一边,方庄和老马倒是丝毫不慌,他们甚至于已经不是站在台上,反倒是坐在擂台上,近距离观看起那两个人的打斗。

当然,场上还有另一个存活的人,那就是富绍隆队伍的另外一名队员,本来他在刚才看到金羽对上富绍隆的时候是想要去帮忙的,因为他觉得对方队伍的核心队员应该是方庄而不是富绍隆。不过在方庄一番解释过后,他也是明白,原来对方队伍真正的队长是那个戴面具的金羽。在明白了这一点过后,这个队伍也放松了下来,他十分清楚,一来是富绍隆之前交代过,如果场上只剩下另外一方势力的话,那么就由富绍隆亲自出手去解决掉对方的人,在一对一的情况下不允许其他人插手。二者,现在的情况就算是他想要帮忙也没那么容易,这方庄和老马虽说看上去气定神闲的在休息,但是一旦他有所行动,那两个人一定会出手阻止,不久之前才出现这个情况。而以自己的实力,对付一个倒还好说,只不过要想同时对抗两个人,还是十分困难的一件事情。所谓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现在他其实已经完成了之前曹国舅交代给自己的任务,要说就算现在被淘汰,去曹国舅那里领报酬都可以,自己也犯不上那么累。

方庄坐在那里看着陆垚跟富绍隆交手,只觉得这二位一时间应该是难分高下,于是索性就跟那位队员坐在擂台上聊了起来。

在一旁看到这一幕的其他人也都是忍俊不禁,不过他们也都非常理解出现这种情况是为什么。比赛的胜负现在只决定于金羽和富绍隆,其他三个人只不过是在那等一个结果罢了。用现代化说,和演唱会的前排观众其实是差不多的。

从那个队员口中方庄得知,这富绍隆队伍的其他四个人,也是曹国舅找来的,而且报酬给的也不低。只不过,这四个人都是跟富绍隆交过手的,他们不是只单单认钱的那种人,之所以同意富绍隆成为队长,那是因为他的绝对实力在那里。他的实力强过队伍里的其他四个人。而这个队伍的整体实力又要强于黎成的队伍。所以,富绍隆这两个队伍的核心人物,其实并不徒有其表或者说是因为他有钱,而是他真的有这样的本事才对。

「那金羽是何人,为什么一直戴着面具?」

这个问题,不单单是台上的这个人存在疑问,想来所有参加比赛的选手都有这个疑问,而且,从开场到现在,此人一直把自己包装成一个打手的样子,直到最后的时候才出手,又是为什么。如果真的对自己的实力有信心,其实从一开场就应该火力全开才对,反正戴着面具,也不怕什么。

方庄尴尬的挠挠头,随后表示,这金羽隐藏自己的确是有自己的苦衷,至于为什么,等到比赛结束后才能说,或许那个时候,金羽就会将面具给摘下来。

和悠闲的方庄不同,陆垚此时正在和富绍隆进行着激烈的交锋。

太祖长拳果然厉害,不管是从步法还是出招上,陆垚基本上都没有办法做出一个预判,如果想要采用看破的方式,预判到对手的出招套路和路线然后进行破解反击,现在看来是不可能的。太祖长拳招式众多,而且从富绍隆的出招套路上来看,这已经几十招过去了,基本都没有重复的拳路。这种情况下,一味的防守也不是办法,虽说陆垚靠着戳脚的步法和八卦步能够进行闪转腾挪,但是也免不了中上那么几拳。

如果继续再这么下去,陆垚觉得自己可能会输。既然如此,陆垚想到了另一个办法来跟富绍隆决胜负。

之前的时候,富绍隆以一敌三,确实是十分精彩

,而且他在跟陆垚交手的时候,也尽量的不使用对付那三个人时候的招式。只不过,即便是最后富绍隆成功的将那三个人给淘汰掉了,但是他自己的体力也是损失了很多,更何况这中间富绍隆也并不是毫发无伤,他身上也是中了那三个人很多拳的。虽说后来在淘汰最后那三个人的小队的时候,富绍隆没有出手,而是靠着其他两个队员成功淘汰掉了那三个人,自己的体力得到了恢复。但是要说能够达到跟之前与那十个人进行团体作战时候的状态还是不太可能。而陆垚这边呢,他从比赛开场之后,其实一直是避免自己直接出手的。即便是有战斗,也都是尽可能的快速解决,这就是陆垚一直在刻意的节约自己的体力。真正他发力的时候是在比赛已经进入到了后半段的时候,不过那也只不过是正常消耗罢了。所以,现在要说体力,用粗俗点的话说,就是抗打的能力,那绝对是陆垚更胜一筹。

几十招下来,陆垚虽说大部分是在观察和躲闪对方的出招,但是中间也是找到了机会击中了富绍隆几次,从他的面部表情陆垚刻意看出,富绍隆的体力正在快速消耗。其实可能富绍隆自己心里也清楚,已经到了最后的时候,而且自己的体力所剩无几,虽说能够撑一段时间,但是对于金羽这样精力充沛的人来说,要解决掉他就剩下了一个方法,那就是速战速决,用最快,最狠的招式淘汰掉金羽,不然的话最后撑不住的一定是富绍隆自己。

陆垚确定了这一点之后,也就知道了该如何面对金羽的进攻了。

只见场上的金羽停下了的脚步,摆开了一个防守的态势,看样子是想要正面预判挡下对方的这个进攻。富绍隆微微一笑,心说金羽的这个想法未免有些太天真了,不重复的招式,自己还能用出二三十招来呢。随后,他也是直接从正面出拳,直取陆垚的左肩。

陆垚不退不避,甚至连防守都没有做,反倒是硬生生的吃了富绍隆的这一拳。这和他之前的不断走位防守形成了鲜明对比。对于金羽的这一举动,富绍隆都觉得有些不可思议。他的脑海中产生了这一瞬间的迟疑,这一点迟疑足以让陆垚找到机会。

只见陆垚迅速后撤半步,然后直接凌空跃起就是两脚,直接踢到了富绍隆的胸口。

当然,陆垚的左肩也是传来了剧烈的疼痛感,但是现在他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随后立刻一个箭步冲上就要对富绍隆的腹部补上一拳。不曾想,这富绍隆在刚才吃了两脚的情况下,竟然是硬生生的朝旁边一个闪身躲开了这一拳。陆垚这边见状不对,立刻调整站位,利用鸳鸯步向后撤。

然而,这一招已经被富绍隆给预判到了,他直接从侧面出拳,打到了陆垚的左侧面具上,这拳的力道之大,直接将面具打出了一个裂痕。然而,陆垚又是选择硬生生的接下了这招。富绍隆顿感不妙,难道说刚才他那个向后撤步的动作,就是为了勾引我出拳?但是他为什么要这么做,硬生生的吃我这一招呢?

不待富绍隆思索出其中的道理,对方又是一拳直接打到了富绍隆的右肩上,这巨大的痛感让富绍隆连收招的力气都没有了,接着陆垚又是一拳,这次直接命中了富绍隆的腹部。

接下来的时间,陆垚都在采用这样的方式,让富绍隆先发动进攻,自己选择吃掉对方攻击的同时,再给到对方致命的打击。

他的这种打法让其他观看比赛的人都有些不明白。

「这金羽采用的是什么策略,伤敌一千自损八百?这样的话他自己也是在不断受伤的啊。」曹评有些看不懂场上的局势。

其实,如果不是练武之人,再结合全场到现在的局面来看,其实很看看出场上陆垚的意图。

而有战术头脑和功夫过人的家伙,已经能够看出场上金羽的策略。

那就是,彼此消耗,双方都

开始进行无限制的互攻模式,这样一种情况下,哪一方的体力率先耗尽,或者说是支撑不下去,就会落败。

这种打法非常危险,必须是对自己的实力和耐力有足够信心的人才会选择这样的一种打法。显然,现在陆垚做的事情就是对自己有充足的信心,经过之前的一番分析下来,他觉得以自己现在的情况,如果采用常规的破招方法是没有办法猜透对方的进攻套路的,等到自己想反击的时候,估计自己也快支撑不下去了,所以,他采用这种冒险的方法,因为对方现在所剩下的体力陆垚判断一定是不如自己的,所以这样双方互攻的情况下,先倒下的一定会是富绍隆而不是自己。

不管如何,都要赢下这场比赛。

陆垚心中就是这一个想法,而富绍隆则变得越来越惊讶起来。再者说,太祖长拳虽说厉害,但是对于腿法上并没有过多的研究,其实真正配合太祖长拳共同创造的,乃是太祖盘龙棍才对。

赵匡胤最早使用的兵器是五尺直棒(不是长短棍连城的梢子棍之类),也就是齐眉棍。相传,赵匡胤在投靠北周开国皇帝郭威之后,屡建战功,步步高升,郭威去世后,柴荣即位,赵匡胤成为柴荣的亲信。在镇守后周边陲重镇西林川时,赵匡胤遭遇邻国御前大将军刘定国率军攻打,交战中赵匡胤手中的齐眉棍前端被砍裂。不得不回城修整。走到城外时,偶遇守城的士兵与一手持农具的粗壮汉子打架。汉子手中所持的农具引起了赵匡胤的兴趣,这件农具就是古代农民用来脱粒用的连枷。作为古时农民脱粒用的一种工具,它是在一根长约二米的木棍前端用铁环连接一块长方形木板或一排短棍,人们用双手挥动木棍带动木板或短排棍来拍打农作物,即可实现脱粒。

赵匡胤命人制作了一件一模一样的,望着新作的棍自语道:「此棍似断非断,似折非折,有头有尾,首尾一体,就叫「盘龙棍」吧」。次日晌午,赵匡胤以盘龙棍打得刘定***队四散逃窜。自此,盘龙棍便在武林中流传开来。盘龙棍,是棍类武器的一种,民间俗称「梢子棍」,它不是我们在影视剧中看到的少林寺武僧耍的木棍,盘龙棍由长短两部分构成,主体为长棍,伸出一根铁链连着短棍。动手时,使棍人挥动起来很像鞭梢,依靠长棍甩动短棍产生鞭打的力量,传闻用好盘龙棍能够产生很大的威力,但真正运用到炉火纯青地步的人实在不多。盘龙棍还有大盘龙棍和小盘龙棍之分。大盘龙棍一端较短,一端较长,中间用铁链链接,在打仗时可以握住较长的一头,用较短的一面击打敌人的马蹄,使之丧失战斗力。后来习武人为了方便,经过改进,两节变成一样长短,这就是小盘龙棍,也就是我们今天的双截棍。赵匡胤使用的兵器是大盘龙棍。在清流关战役中,赵匡胤携带盘龙棍亲赴战场,并一棍敲死南唐奉化军节度使得脑袋,大败南唐军,这就是赵匡胤武艺高强的表现。在赵匡胤一生中,盘龙棍始终陪伴左右,南征北战。见证他由后周小将一步步称为大宋开国皇帝。

红拳产生于文化源远又独具特色的关中,而盘龙棍在红拳拳系中被看作密之又密的棍术器械。红拳的盘龙棍与赵匡胤的腾蛇棒应有一定的渊源。在我国的春秋战国时期大梢子棍(连挺)就已用作兵器,因此盘龙棍(大梢子棍)是宋太祖赵匡胤所创之说有托名之嫌。在人们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大梢子棍逐渐演变成一种在实战中具有很大威力的兵器。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墨子·备城门》记载:「二步置连挺、长斧、长椎各一物,枪二十枚。」梢子棍和文中介绍得「连挺」比较相似。唐代杜佑在《通典》中记载:「连挺,如打禾连枷状,打女墙外上城敌人。」可见梢子棍的使用比宋太祖赵匡胤时期要早很多,由此可推断梢子棍并非宋太祖赵匡胤所创。但是,至少在宋代,源自农具的梢子棍已经成为兵器。宋仁宗庆历年间,杨偕曾向朝

廷进献自己制作的铁皮包裹连枷,建议用来装备军队。宋代官修兵书《武经总要前集》卷十三记载:「铁连枷棒本出西戎,马上用之,以敌汉之步兵,其状如农家打麦之枷,以铁饰之,利于自上击下,故汉兵善用者巧于戎人。」所以,其实富绍隆除了长拳之外,盘龙棍方面的锻炼也是比较厉害,然而本次擂台是禁止使用武器的,所以富绍隆能够依靠的也就是太祖长拳。而陆垚这边则不一样,除去金台的八卦拳、八卦步之外,他还有方庄传授的戳脚,在身形变化和腿法上,陆垚还是要强出一些的。

陆垚采用的这种消耗战的方式,起初的时候,在大家看来,是一种非常愚蠢的选择,那是因为所有人都看了之前富绍隆一打三的壮举,觉得这富绍隆的拳法已经到了出神入化的境地,对抗金羽的话,应该是没什么问题。只不过他们没有考虑到消耗这一方面的事情,最重要的还是,从比赛一开场到现在,众人的注意力其实一直放在的是方庄身上。到现在依旧有人觉得这金羽不应该是这个队伍的核心人物才是。所以,不管是富绍隆也好,还是在场边观战的人也罢,其实都不算是太了解这个金羽的实力到底如何,但是从他现在选择的打法上来看,其实倒是非常正确,通过体力上的消耗来让富绍隆感到筋疲力尽率先撑不住,这在没有太多的办法应对富绍隆的攻击时做出这样的选择也是很正确的。

渐渐的,富绍隆开始觉得自己有些体力不支,主要还是在陆垚的攻击之下,富绍隆的思考能力开始变弱,他已经没有时间去顾及下一拳应该怎么样来出,只是根据身体的反应让它来自行判断做出攻击,而陆垚这边,每次的防守姿态还有进攻都是经过深思熟虑之后的,这样一来双方力量此消彼长,终于是在如此消耗了将近十招过后,富绍隆主动选择了收手,没有再继续进行进攻。

然而陆垚自然也是看出了富绍隆的意图,看来对方已经清楚自己的目的了,而陆垚这边也是经过刚才的一段交手之后,明白了这太祖长拳的厉害之处,所谓遇强则强,要说到拳法,陆垚现在不得不承认,富绍隆如果跟自己都是在精力充沛的情况下,单单比较拳法的话。应该是富绍隆会获得胜利。只不过,比武比拼的是综合实力,于是,陆垚这边也是做出了决定,富绍隆这边既然不想发动进攻的话,自己就主动进攻过去。

而陆垚接下来的进攻,八卦拳是要作为辅助出现的,主要运用的,则是戳脚功法配合上八卦步的移动来对富绍隆发动进攻。

陆垚并不执着于地面上的快攻,而是直接腾空而起,朝着富绍隆的正面直接连踢了六七脚,富绍隆这边则是双臂交叉于胸口进行防御,陆垚连踢七脚,落地后又是一个扫堂腿,富绍隆不得已原地跳起,随后想要出拳反击。而陆垚这边运用步法在下一个富绍隆能反应过来的瞬间已经靠了上去,直接一记上勾拳,正中富绍隆的腹部。富绍隆直接被击飞,不过高手就是高手,在身体上扬的前一秒,富绍隆依旧是找准机会,也是一脚踢中了陆垚的肩膀,只不过没有对腿法进行过修炼的他,这一脚的力道和攻击力都不如陆垚,所以,陆垚并没有太觉得疼痛,趁着富绍隆被击飞害没调整过身形的时候,陆垚直接跃起,接连的快拳轰在了富绍隆的正面,最后以一记寸拳收尾,直接把富绍隆打飞了出去,最后落地的地点并没有在场外,只不过富绍隆想要爬起来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好,做最后一击吧。」陆垚摸了摸自己面具上的裂痕,显然,估计这样的攻击自己再中那么一两招应该这面具都会裂开,看来,这富绍隆的确是值得尊敬的对手。但是就是因为这样,陆垚才觉得,富绍隆更不应该寻找帮助,如果他是以个人的身份来参加这次比武招亲大会的话,那陆垚这边也就不会找队伍,而也是自己来参赛。这种情况下,富绍隆应该就不会出现被其他队伍围攻的情况

,现在想想或许富绍隆获得优胜的概率会更大一些。

现在想来,曹国舅或许是有些弄巧成拙了,正因为他非常想要富绍隆获得最后的优胜,所以组织了两个队伍来帮助富绍隆,因为如此,才遭到了其他选手的记恨,也因此,陆垚也不得不寻找合适的人选组成队伍来参赛,最后变成了现在的这个局面。

陆垚运用金台之前训练的时候交给自己的心法,将全身所有的气力都尽可能地集中到自己的右拳之上,随后,以最快的速度朝着正在艰难起身的富绍隆冲了过去。

富绍隆这边见状,也知道接下来的一击就要决定这次比赛的优胜,所以,他也是站起身来,迎着对方的冲击,冲了过去。

「看来,接下来双方的这一次交手,就能够决定这次比赛的胜负了。」

方庄看着那二人说道,随后他朝着富绍隆队伍当中的另一位摆摆手,他们这中间已经聊了许久,成了好友。此时三人见到场上的这个情况,也是达成了共识,几乎是同一时间一同主动走下了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