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叨哥,我粉丝艾特我,说杨谦又出几首新歌了!还挺好听的,那首什么《情非得已》就挺适合我的,咱们是不是也快点安排上啊!”
星期五上午,昨天才从塞北商演回来的侯人俊兴冲冲地来到了他们狼星文化传播公司,找到跟他合作过很多次,很有改编才华的音乐总监阿叨。
不过,阿叨没有以前那样兴奋,反而是一脸沉重,还抬手揉了揉眉心。
“怎么了?叨哥,出什么问题了吗?”
侯人俊也是很会察言观色,他一眼就看出了阿叨为难的情绪。
“咱们前几天收到了律师函,这个杨谦告上门来了,说我们未经允许改编翻唱他的歌。”
阿叨摊了摊手,无奈地说道。
其实这件事应该由侯人俊的经纪人跟他说的,不过他们都刚刚从塞北回来,侯人俊的经纪人现在估计都还在开会呢!
“律师函?这不挺正常的吗?让公司的法务跟他们谈一下,看怎么样给点钱和解了不就行了?”
侯人俊满不在乎。
他侵权的事做得还少了吗?
在网上走红后,侯人俊商演不断,足迹遍布全国各地,甚至还跟一些当红的明星一起出镜,可以说格外风光。
但侯人俊自己的歌很少,而且都没有什么热度。
当年走红,他改编的那首兄弟也是别人的歌!
不用想,他后来也是受到了原唱的控诉和追责。
只是,原唱本来就是一个没什么名气、也没什么能耐的小音乐人,他在网上的发声,一定程度上也是为自己寻求热度,为了名和利而已。
最后狼星文化和对方达成了私底下的和解,反正,跟侯人俊走红之后给他们赚的钱比起来,这点版权费真的是不值一提。
而且,侯人俊还拉上原唱,一起拍了一条短视频,满足对方“蹭热度”的愿望,又给粉丝们一个貌似和和气气的交代……
侯人俊以为杨谦也跟其他小音乐人一样,给点钱就打发了,狼星文化一开始也以为是这样,所以他们才故意拖着,直到短视频平台的运营部门打来了电话。
“短视频平台那边也被告了,而且听说不只是我们两家被告,老板跟很多家M都通过气,翻唱过杨谦的歌的,基本上都接到了律师函。”
阿叨告诉他。
“杨谦疯了?翻唱他的歌的,成千上百人,他全都告了?他有这么多钱和精力去搞这些吗?”
侯人俊一脸的难以置信。
他之前以为大家都遵循短视频平台的游戏规则玩,我唱你的歌,把你的歌唱火了,你默默地收受流量的红利就行了,就别把脸撕破了,这样大家都不好玩。
但杨谦显然不愿意按照他们的规则来玩,他直接掀了桌子。
“听短视频平台那边的人说,他们去魔都找过他的公司,人家直接聘了一家律师事务所,搞了几十个律师专门帮他打这些官司。而且,听说什么证据都有,早几个月之前,他们就在收集证据了。”
阿叨让还存在“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的侯人俊明白事情的严重性。
“不只是咱们唱歌的被告,之前我们合作的几个商家也被告了。”
侯人俊的经纪人马春松正好推门进来,他开完了会,现在心情也很复杂,表情凝重的样子不比阿叨好多少。
那些商家的态度,可没有短视频平台那么好说话!
毕竟他们是甲方。
而且,他们的意思是要将责任推到侯人俊身上,以自己不知情为由,让侯人俊承担他们的赔偿责任,或者承担大部分。
这些肯定到时候上了法庭要扯皮的,但他们被告的这边就已经开始吵起来了,没有团结对外的意思,显然到时候上了法庭败诉的可能性更大!
赔钱可能要赔不少!没有侯人俊一开始以为的几万块钱那么简单……
就算侯人俊赚的钱也能赔得起,但这样的麻烦事一出,媒体一报道,丑闻到处传,以后那些商家还敢让侯人俊唱那些侵权作品吗?
马春松和公司高层担心的是以后的问题!
“老马,我觉得他这样做不合适吧?用得着这样大动干戈吗?有什么不可以谈的,直接上律师函?”
侯人俊脑袋还没转过来,现在都在觉得他侵权是理所当然的,帮你红你还回来告我很不可思议。
“刚才短视频平台那边又打电话过来了,他们跟杨谦还是没有达成和解,现在只能是下架你所有翻唱他歌曲的音视频作品。他们都没这样做了,估计其他平台的通知也会很快出来。”
马春松跟侯人俊叹了一口气,告诉他更大的一个“噩耗”。
虽然下架这些作品,对于已经有六百多万粉丝的侯人俊来说,不至于伤筋动骨,但心疼、肉疼肯定是难免的。
因为他以前拍的翻唱杨谦歌曲的视频,基本上都有千八百万的播放量,里面还有跟一些明星合作的版本!
最主要的是,这里头有两个视频,是侯人俊置顶在首页的,狂野版《再见》,以及跟一个网红歌手合唱的美女与野兽版本的《想把我唱给你听》,分别是他二次翻红跟三次翻红的关键。
这两个视频累计播放量都破亿了,热度非常高,而且也一直持续地为他引流,如果被下架了,侯人俊当然会感到非常肉疼!
“他们怎么扛不住压力?短视频平台那么大……”
侯人俊难以置信地看着经纪人。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他们也被告了,不下架视频,他们也是有法律上的风险。”
马春松委婉地说道。
实际上,短视频平台每天那么多新的视频,天天都有大量的爆款视频涌出来,他们还真不在意是不是下架侯人俊这几个视频。
别说下架他的视频了,要是侯人俊犯了什么事,对他们会造成名誉或者利益上的损失的话,他们也会毫不犹豫地把侯人俊封了。
就只是一个几百万粉丝的网红而已!短视频平台上面这样的网红太多了,而且随时可以再造一个出来。
侯人俊在外面受到粉丝的追捧,以为自己有多厉害了,实际上,他们仍然只是资本势力下面的一个小棋子,随时可以抛弃的那种!
他在狼星文化里的地位其实也没有多牢固,狼星文化的老板只是把他当成了摇钱树,现在搞得老板都要赔钱了,要是再严重一点,说不定老板连他也给抛弃了!
马春松看得清楚现实,但侯人俊还是觉得接受不了。
“那我下个月去参加《比心达人秀》唱什么?节目组给我们买版权,是不是就可以唱了?”
侯人俊忍不住问道。
“这个还不确定,但我估计也不行,因为《比心达人秀》也是短视频平台跟苏省卫视一起搞的节目,现在短视频平台都没能搞定杨谦。我估计下个月录节目的时候,你还是没有版权。”
“没有版权的表演,到时候是会被电视台剪掉的!这个对于你和公司来说都是很大的冒险,所以我建议你还是唱《兄弟》那首歌吧!”
马春松劝说他。
杨谦只是一个音乐人,你没必要跟他较劲,还有很多歌可以给你选(侵权),不是吗?
但侯人俊心里很不痛快,他憋屈地回到家后,就忍不住拿出了手机,在他有着数百万粉丝的微播上,发了一条阴阳怪气的微播,还艾特上了杨谦的谦语传媒官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