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爱读 > 华夏远征军之我的团长 > 第一百六十四章 心之所向

小书虫的插曲很快过去了,廖铭禹知道这个小子最终还是会到西岸去。

那边有一支活跃在敌后的游击队,那帮人啊…都是和他属于同一类,或许在那里他才能寻找到心中的真谛吧。

三营还在继续分发新装备,那些老旧的七九步枪和捷克式则被统一放置在空地上,廖铭禹决定将它们收缴入库,以后用作与新兵的训练或到黑市上变现以充军资。

“这把手枪太他妈威风了,这才是爷们使的武器嘛。”

洪木把玩着一支1911手枪,漂亮大气的枪身让他爱不释手,和汤姆森一样的.45口径子弹,一枪击中基本上就能将敌人撂倒。

廖铭禹这次兑换了几十支1911手枪,就打算配发给川军团连级以上的军官。而射速快火力猛的汤姆森也来了批,和简单轻便的黄油枪一样,这三款枪的子弹口径都一样的。

不过陈继泽更加看中1912霰弹枪,这款枪他在美国留学时还打过,对它的印象非常深刻。

陈继泽拿着霰弹枪跟子弹来到靶场练习,10几米的距离一枪下去,那个用稻草和麻袋编织而成的人形靶瞬间稀烂。看得旁边的士兵一愣一愣的,这要是打在人身上那还得了?

“营长,这是啥枪啊,咋这么猛!”一个小兵惊讶地说道。

“咔嚓”一声,陈继泽退出了弹壳笑着说道:“美国的温彻斯特,近战利器一枪一个小鬼子,打在人身上就是一大片。”

这时廖铭禹带着一队士兵也来到了训练场,他们拿着新式机枪和几条子弹链,正在沙袋上架置这挺机枪。

廖铭禹亲自研究着这款通用机枪的结构,打开顶盖检查内部枪机,还有它的枪管连接处是如何拆装。

鼓捣了一会,他叫人拿来了一条弹链,装填好之后“哗啦”一声拉开枪栓。

“这款机枪的射速非常快,不是需要火力压制的情况下最好不要连射,要不然这条150发的弹链会很快就打光。”

说完廖铭禹将枪托抵在自己的肩膀上,脸颊贴在枪托上瞄好了200米外的靶子,食指缓缓落在扳机上。

“嗤嗤嗤嗤嗤嗤……!”

g3独特的开火声瞬间响起。不同于捷克式或则马克沁,那声音就仿佛像用力撕开了一张亚麻布的感觉,让人听了第一次就不会忘记。

远处的靶子转瞬间就子弹覆盖,包括它的四周的空间也被密集的弹着点封锁。这要是个敌人的话早已经被打成了筛子了。

而廖铭禹没有停止射击,转动枪口对着一排靶子继续扫射,弹壳像天女散花般从枪机里四散而出,持续开火下150发的弹链在不到半分钟就全部射击出去。

枪口还冒着青烟,但旁边的迷龙等人已经是目瞪口呆,这玩意太嗨了吧!

用惯了捷克式的他们哪里能想象到,一挺轻机枪的火力持续性却居然能堪比重机枪。而且射击速度非常之快,简直颠覆了他们的认知。

“团长!让我来试试吧。”

迷龙有些手痒了。他早就嫌弃捷克式那短小无力的子弹容量,前段时间迷上了2老干妈,但那玩意太重了在战场上不方便转移,上次要不是这个原因自己哪能挨上一炮?

这挺新机枪看着比捷克式重不了多少,关键是火力猛啊,有了它小鬼子的万岁冲锋就是个笑话。

廖铭禹把枪交给了他,并认真叮嘱到:“射击方法还是以短点射结合长点射,最好不要扣着扳机不放,不然枪管很快就会过热。”

“知道啦,您瞧好吧!”迷龙重新上了子弹,迫不及待地想要体验一下这款武器。

“嗤嗤嗤…嗤嗤!”

撕布机继续发出怒吼,看着正在酣畅淋漓射击的迷龙,廖铭禹满意一笑。

这还是被锁速的g3,要是原版的g42在这估计这帮家伙眼睛都能瞪出来,那每秒钟12~15发的超高射速不是常人所能想象的。

看了一会,廖铭禹对龙文章吩咐道:“三营完成换装之后叫他们去中坝滩换防,然后让二营过来领新装备。一营班组机枪的空缺也得补上。”

“四营先领着旧装备,新兵蛋子的训练也不能落下。新武器战士们也需要磨合,等全团完成换装之后立即按照我们制定的计划进行训练,这一点你得落实到位。”

龙文章拍着胸脯当即答应道:“放心吧团座,保证完成任务。我敢说就咱们现在这火力小鬼子来一个师团咱也不怕,哈哈!”

……

廖铭禹回到了团部,今天小书虫的那一幕让他感到有些不安,时间的惯性还是这么强,就算他这只蝴蝶再怎么扑腾该来到还是来了。

按理说孟烦了此时接到他父亲的那封信过后,内心正在做着激烈的斗争。

原时空里他一事无成孑然一身,还拖着那只伤腿,身边的那群炮灰们连自己都顾不上,又有多少人会在意他的存在呢。

他觉得川军团也无所谓有没有他这个瘸子。所以才能无所顾忌地放弃一切,哪怕当个逃兵也要去寻找父母。

而现在孟烦了也算身居高位,五六千人的加强团参谋长,再不同于以前的身份,部队的情况一天比一天好,也不知道他如今再面临这个情况会做出怎样的选择。

“小二,去叫孟参谋长过来一下,我有事情找他。”廖铭禹吩咐道。

想了想还是得找孟烦了过来谈谈,自己的兄弟出了这种事情,于情于理他都不能坐视不管。

“是!”丁小二答应一声立马跑了出去。

而现在的孟烦了还在禅达街道上没有目的地四处瞎逛。

一路上遇到不少川军团的士兵,那些认识他的战士都会向他敬礼问好,孟烦了也会一一点头示意。这种被人尊敬的感觉让他感到很惆怅。

是啊,如今他再也不是一个人了,他有他的兄弟、部队、地位,还有那个待他如手足给与他足够信任的团长。

这里的一切都让他充满了归属感,就如同家一样,让他如何能割舍掉。

自己刚刚居然还想着悄悄跑掉去西岸寻找父母,如果真这样做了跟逃兵又有何异?这一辈子都别想在兄弟们面前抬起头。

街道上还有一些不知道从何处过来的人,他们带着斗笠背着宽大的行李,就像是蚂蚁一样成群结队的往目的地进发。

到哪都能看到这样的人,他们是某所工厂的工人,或则某座学校的学生,他们把工厂或则图书馆搬运过整个华夏。只为在这战火纷飞的年代寻求到自己的立足之地。

远处走来的一个青年从他身旁擦肩而过。他身上特有的气质吸引了孟烦了的注意力。

那是一个学生,他和那些蚂蚁们一样,风尘仆仆步履阑珊。但不一样的是青年眼神里充满了坚定和向往。

那种眼神孟烦了太清楚了,他以前就是那个样子。

曾经自己也是学生,无畏、坚定…心比天高,到头来却还是像一只蚂蚁一样苟且而活。

要是没有团长恐怕他还是那个满嘴毒舌,人见人嫌的死瘸子吧。想想也是,现在的自己相比于他们已经算得上幸福无比了,还有什么资格去奢求更多?

“参谋长,参谋长!”丁小二在他身后大声喊道。

“呼…呼…可算找到您了,我跑遍了半个禅达,还好…还好有队士兵说看到你在这边。”丁小二累得上气不接下气。

“怎么了?”孟烦了停下脚步问道。

“团长找有事找您呢,让你快点过去。”丁小二急忙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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