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难,难于上青天。
此言并非虚妄,出了云水城,一路南行,脚下的路逐渐变窄,两边的山也逐渐巍峨。
人行其中,一边是湍流激水,另一边又是悬崖峭壁,稍有不慎就有可能往生极乐,从此与亲朋好友天人永隔。
但就是这么险峻的山路竟然还有那么多的行人行走其中,他们有去凉州的,也有去蜀中的,总之,蜀道虽险,但行人依然络绎不绝。
王为极目远眺,发现山路起伏,连绵不绝,直至消失于云雾深处。
云雾缥缈间,一个个黑点来回闪动,山歌笑语让人们紧张的情绪得到放松,王为发现,周遭赶路之人对这个充满险峻的蜀道好像并没有什么畏惧之意,谈笑间就行走出好远的一段距离。
“这位大哥,蜀道这么险峻,难道你就不怕吗?”王为小心翼翼地向走在旁边的一位大哥问道,尽管他曾身为雇佣兵,但面对这么湿滑且狭窄的道路时,难免要在心中多加注意,不说严阵以待,起码也要做到聚精会神,像他们这样谈笑风生,王为总觉得不大可能。
旁边的那位大哥正在闷头赶路,听到有人和他说话,马上转过头来笑道:“当然怕了,只不过这条路我来来回回已经走了三十多年,哪里要快一些,哪里要慢一些,哪里的路窄,哪里的路滑,我都记得清清楚楚,我对这条路比对我的婆娘都要熟悉啊,哈哈哈!刚开始的时候会害怕,走多了也就不怕了!”
这个满脸黝黑的大哥,一笑起来就露出了他那被烟熏黄的牙齿,但不知怎的,王为对此没有丝毫反感,竟然有了那么一丝亲切,尤其是那满脸的皱纹,笑起来更具亲和力了。
“哈哈,原来如此,小弟我是第一次走蜀道,待会儿少不了要向您学习,对了,听您的口音应该是蜀地之人,您去凉州那边走亲戚吗?”王为搭话道。
“没有,我到那边做生意去了,家里有事让我回去,所以我这才提前赶回去的。”大哥开口回答道。
王为假装相信道:“哦,原来如此啊,那您以往都是什么时候回去呢?”
“以往啊,当然是快过年的时候,平时可以在异域他乡,过年的时候可一定要回去的!诶?对了,你去蜀地干什么?我看你细皮嫩肉的,该不会也是去做生意吧!”大哥从头到脚将王为打量一边,反问道。
王为没想到他在别人眼中竟然是细皮嫩肉的存在,于是笑道:“当然不是,我这个不会做生意,因为我总爱想赚大钱的美事,但实际操作下来,往往都是赔本,我去那边是办事的,嘿嘿。”正在王为傻笑的时候,走在旁边的大哥突然说道:“小心,前面是个拐弯,路也变窄了,我们走慢一点,对面可能有行人通过,我们要注意避让啊。”
王为侧耳倾听,果然在前面的拐角处发现了一阵马蹄声,不过从马蹄声的频率来分析,速度很慢,几乎和人的速度一模一样。
快到拐角的时候,王为发现原来是一人牵着一马,马背上放满了货物,也许是蜀道险峻,也许是货物沉重,这匹马每一步给人的感觉都十分小心,生怕踩到了湿滑之处而不慎摔倒。
随着时间的推移,王为又看见了不少行人,他们大多数和身边的大哥一样,对于周遭云雾飘渺的美景熟视无睹,只是安心赶路。
美景看多了自然会让人感到疲倦,走到后面,王为收起好奇心,学着身边这位大哥的样子专心赶路了。
倒霉的是,期间竟然赶上了变天,毛毛细雨自天而降,很快,王为的身上就被雨水浸透,而旁边的那位大哥却从后面的竹篓中拿出蓑衣,环顾四周,几乎很多人都是这样,就连载着货物的马都有专属的防雨工具,像王为这种人淋成落汤鸡的人不过是区区少数,很显然,像他们这些人一定是缺少远行经验。
尽管王为可以催动灵气将雨水蒸发,但他并没有选择那样做,而是像个普通人一样,享受这难得的“悠闲与惬意”,要是换做平时没事闲的去淋雨的话,肯定会被别人误认为是神经病的。
小雨还在继续,看样子短时间内应该停不下来,雨水夹杂着一丝寒意,哪怕是王为这种气武双修之人都感觉到了那渗入身体的冰凉,就更不用说其他人了。
一路闷头前行,终于在天黑之前赶到了蜀地的第一座城市—剑阁。
剑阁峥嵘而崔嵬,一夫当关万夫莫开。
王为抬头眺望这传说中的存在,正是验证了什么叫做“一片孤城万仞山”,周遭地势险峻异常,刀切斧凿的悬崖峭壁,让人望而生畏。
当他来到剑阁城下的时候,抬头一看,原来这城门上方有一面石头形状的镜子,由于王为刚刚在云水城中见过照妖镜的庐山真面目,想必这也是照妖镜的其中一部分,对于他体内的心魔,王为自然不会担心,因为心魔根本就不是妖,自然无法察觉到王为的底细,其实心魔的实力也摆在那里,区区照妖镜根本就不可能发现他的存在。
来到剑阁城中,王为还是先习惯性地在城中绕了一圈,因为这期间他尽可能多的记住这座城市的特点,包括这里的街道和一些本地势力。
对剑阁有一个大致的了解之后,王为这才慢悠悠地在城北找了一间客栈,因为这座城是凉州入蜀的第一座城池,所以在城北那里,客栈鳞次栉比,同时还有各种酒楼和特色小吃更是分布于街道两侧。
小摊贩们带有期盼的眼神看着往来的行人,希望他们能在自己这里吃上一些小吃,以此他们才能多赚一些钱财,而那些酒楼中的店小二同样是察言观色的好手,他们也许只需要不到三秒钟的时间就能从衣着气质等方面分辨出一个人的身份地位,以此来决定他们服务热情的程度,当然还有一些人看上去就是江湖小白,这些人尽管没有多少价值可以榨取,但胜在傻里傻气,这种人几乎一击必中,自然也是他们经常物色的对象。
进入城中,王为这种四处张望一副没有见过世面的样子,自然成了这些人眼中的待宰羔羊,“客官,您是第一次来这剑阁对吧,实不相瞒,我第一次来这里的时候也被这里的山势奇诡所震撼,当然,最让我震撼的还是这里的小吃,您看这天色都这么晚了,不如来我们这里品尝一下特色美食,如何?您放心,我们店里的小吃绝对地道、便宜、实惠。”店小二不由分说直接将王为“拽”进店中,还别说,虽然这小店中没有多少人,但起码看上去装饰考究,古香古色的,给人的感觉即便在这里吃一顿饭也还不错。
“你们这里有什么特色?”王为拿手轻轻抹了一下桌面,不露声色道。
“我们这里的小吃啊,那绝对是三天三夜都说不完的,不说鉴于天色已晚,我像您推荐抄手和麻辣鸡爪,至于我为什么这么说呢?首先是现在天色已晚,而刚才外面下了毛毛细雨,这个时候的行人最需要的就是温饱和休息,而我们这里的抄手馅大皮薄,加上那特制的香浓鸡汤,喝上一口绝对让您的全身暖意洋洋,其中我们会在汤中切上一些姜碎,这样一来还能达到驱寒的效果。然后就是这个麻辣鸡爪,应该也最符合您的口味。为什么呢?因为其一它吃了也不占肚子,而且我猜测您是凉州人,你们那里也有吃辣的习惯,而这个麻辣鸡爪在刚开始吃的时候并不是特别辣,在麻椒的刺激下,你会感觉它十分可口,之后这麻辣渐渐从舌头遍布全身,而你的身体在这麻辣的刺激下会出汗,等到您吃完的时候便会满头大汗了,这也是我们的贴心之处,客官您知道我们这里为什么不会像别人那样将自己的拿手好菜写成牌牌挂出去呢?因为没有必要,我们就是要因人而异。”店小二舌灿莲花,前后逻辑严谨,堪称环环相扣。
王为捻了捻手指,发现桌子还算干净,于是吩咐道:“好吧,那就照你说的来,不过这抄手和鸡爪先给我来个小份的,我先试试水,这万一不好吃了呢?对了,待会儿再给我来几颗大蒜,这抄手皮也是面,吃面不吃蒜,香味少一半。”
很快,热气腾腾的抄手和鸡爪被端了上来,还别说,这抄手的确不错,姜蒜搭配之下再加上这香浓的鸡汤,起码还真的让人感觉到了暖意洋洋,而这馅料中竟然还有一些胡椒,吃上去口味倒也独特,整体给人一种辛香之感,再加上一点红油,待油花散开之后,味道简直了。
吃完抄手再来啃鸡爪,果然像店小二说的那样,层次感十分鲜明,慢慢就让人沉浸其中,很快王为的全身便大汗淋漓,真是痛快。
“很好,不错,多少钱!”王为吃了个爽快,这时心情正好。
“客官您好,一百颗下品灵石!”店小二语出惊人,王为心想刚才吃的抄手和鸡爪在用料上没有任何问题,难不成这是黑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