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爱读 > 龙族之快乐风男 > 第85章 委屈的小孩

在古书的记载中,万龙之祖黑王通过分裂创造了四大君主。

大地与山之王执掌代表威能与权力的地元素。

海洋与水之王执掌代表哺育和生长的水元素。

天空与风之王执掌代表灵性和感知的风元素。

青铜与火之王执掌代表精炼与进化的火元素。

这四大君王分别用地变、洪水、风蛇与火雨毁灭了此前的四个太阳纪。

预言表示第五个太阳纪,也就是当世,万龙之祖黑王将在这个纪元再度归来,亲自带给这个世界死亡与毁灭。

其实人类和龙类作为这个星球上最顶尖的两种生物,也是唯二的两种智慧生物,人和龙太多共同的地方。

人类掠夺自然资源,焚烧森林,站在食物链的顶端肆意的屠杀压榨其它生物,通过战争带给世界满目疮痍,制造有毒有害的物质侵蚀这个星球的自然环境。

人类就像这个星球的寄生虫,龙类也一样。

只不过龙类的力量更加强大,且龙类生性暴虐好战,他们曾数次摧毁世界。

如果把这个世界让给龙族,他们只会把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糟糕。

这世界有很多漂亮姑娘,有很多会将白烂笑话的有趣的家伙,有很多好吃的,好玩的,有太多美好的东西,这样的世界,要是给龙类毁掉了,那也太可惜了,江寻没办法接受这一件事。

他看着站在爆炸中心的龙王康斯坦丁。

康斯坦丁所在的地方原先有柔软的百慕大草坪,躺在草坪上吹着风晒太阳能蹉跎一个下午的时光。

草坪上有几条纵横交错的紫红色鹅卵石铺成的小路,赤着脚踩在鹅卵石小路上面就像在进行足底按-摩一样,非常舒服。

小路旁原本摆着原木长椅。

这些原木长椅的靠背运用人体工学设计,完美贴合脊柱的曲度,抱着一本好书坐在椅子上,会忘记时间的流逝,往往再抬起头的时候,会惊讶地发现太阳已经落山了。

再待到夜色来袭,造型古朴的黑漆路灯被点上,有男孩和女孩甜蜜的牵着手走过,旁边也许还会有某条出来买宵夜的单身狗,昏黄的灯光会把他们的影子拉的很长。

但是现在,这些东西都被君焰焚烧殆尽化为灰烬,地面焦黑龟裂,流淌着如血的熔岩,宛若地狱相。

康斯坦丁站在那片废墟中抽泣,像是一个受了委屈的孩子。

他朝着江寻大喊:“你走开,我不是来找你的,我只要哥哥。”

他确实委屈,他并不想破坏,不愿意杀戮,他只是想找到他的哥哥。

他似乎没有错,但他摧毁了很多美好的东西。

如果他活着,就会摧毁更多美好的东西。

“康斯坦丁!”江寻朝着他大喊,“我找到你的哥哥了,看,就在这里啊!”

江寻走回去把老唐和路明非分开,铁钳般的大手锁住老唐的脖子。

江寻提着老唐,对着废墟中那个纤细炽热的身影猖狂地大笑,“快看啊!康斯坦丁,快看你的哥哥啊!你看到了没,他快要死了啊!”

江寻的手指开始用力,老唐的颈椎骨传来咔咔咔的声音,老唐想求饶却说不出话来,他的脸变成了猪肝样的酱紫色,手脚挣扎的力度越来越轻。

“放开我的哥哥!”康斯坦丁愤怒地嘶吼,带着暴怒的火焰,朝着伤害他亲爱的哥哥的男人冲了过去,他越愤怒,他身上的裂缝就越多,火焰也烧得更加旺盛。

“砰砰砰……”密集的枪声再度响起。

和上一次不一样,这一回康斯坦丁瘦瘦的,小小地身体被被各个角落射出来的子弹打得抽搐摆动,像是一个被顽劣的孩子掌控的牵线木偶,连续枪声像急促的鼓点为他配乐,康斯坦丁纤细的手臂和胳膊在熊熊地烈火中乱舞。

“切,没意思。”江寻把老唐扔在地上。

老唐跪在地上,四肢撑地,大口喘息,路明非走到身边搂着老唐问他有没有事。

那边凯撒像个救世主一样登场,指挥着众人分成四组交叉使用弗丽嘉子弹射击那头龙王。

康斯坦丁作为青铜与火之王座上的双生子之一,能对金属和火焰下达命令,但无法影响到非金属的物质。

而弗丽嘉子弹是一种炼金麻醉弹,它的麻醉作用对于龙王来说没有任何效果,因为龙王体表的高温能够瞬间分解麻醉剂中起麻醉作用的成分。

不过弗丽嘉液化后携带的动能还是在一定程度上能够影响到龙王的行动。

弗丽嘉子弹虽然直接无法对龙王造成伤害,但是数量足够多的话,能够将龙王压制在原地,让他无法释放言灵。

康斯坦丁抱着头愤怒地嘶吼,完全就是一个挨打的小孩。

他一遍又一遍地重复着,“哥哥……哥哥……”还带着点哭腔。

明明是个龙王,却像个懦弱的小孩子,受了欺负,只会叫自己最信任的人的名字。

康斯坦丁不喜欢围着他的这些人,他对于和他们战斗一点兴趣也没有,他只想找到自己的哥哥。

江寻发现路明非这家伙一边安慰着老唐,一边在偷看诺诺,而诺诺正盯着凯撒。

凯撒那头金子般长发在火光中闪耀着光辉,他英俊的脸上挂着自信的微笑,似乎龙王也不是什么可怕的东西。

这中二病颜值够高,而且宽肩膀,大胸肌,配着公狗腰,倒三角的身材的帅哥各种年龄段的妹纸通杀吧。

那身风-骚的白西装穿在凯撒身上还真被穿出一种羽扇纶巾,谈笑间,樯橹灰飞烟灭的豪气。

相比起来衰仔路明非穿着学院剧场租来的不合身的衣服,这身衣服因为被老唐拉扯,被江寻擦了西瓜水看起来邹巴巴的。

路明非的那张脸谈不上多帅,倒也不丑,颜值比路人高一点,说得上是清秀。

只是那时常耸拉着的眉毛和那怂货的气质完全就是减分的大项。

路明非和凯撒完全没法比,不比钱,不起身高,不比家庭背景,不比颜值,就单单比气质路明非也比不过人家。

自卑的永远是男孩,自信的才是男人。

就算是强势的御姐,也会喜欢比自己更强势的男人。

一个女人要保护自己的孩子已经很伟大了,难道还要她来保护她那没用的丈夫吗?

这就不合理啊。

所以大多数的女人都会嫁给更强势,更自信的男人,而不是一个窝囊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