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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节-杀戮序章

林默眼光飘了一眼车厢,自己虽然可以消灭掉这帮劫匪,但自己毕竟不是刺客暗杀类职业,讲究简单和大杀伤力的龙骑士一旦动手,杀招大开大合,并不能保证车厢里的其他平民安全,最起码这个车顶是保不住了。

动手动静太大,林默心中摇摇头,乖乖的将自己的行李包递了过去,顺便摸出了自己的钱包奉上。

看到眼前这外国小子如此听话,劫匪露出了算你识相的难看笑容,利索的搜索林默的财物,上千美元,几百元人民币,大部分是哈萨克斯坦本国货币坚戈,其他全是银行卡,ipod?好东西,笑纳了,ipad看上去也不错,收了,还有机,喜欢就拿了,七零八碎,这劫匪专业的把值点钱的东西全部搜刮了干净。

不小心看到护照,果然,一大四小五颗五角星,中国的,难怪跟哑巴聋子似的,哈萨克语这么差还敢跑这里来找抢,简直疯得没救了。

将只剩下银行卡的空钱包、旅行干粮和只剩下衣物的背包丢还给林默,“嗯!嗯嗯!~”劫匪跟林默打起了哑语,挥挥枪眼睛凶神恶煞的一瞪,意思很明显,还有没有藏的,赶紧掏出来?否则小心吃枪子儿。

林默哪里还不明白意思,耸耸肩摆摆手,表示没了。

打劫通用手势全世界都一样,就和哑语一样流行,不过使用的人必需有足够的耐心才行。

打劫一老外,语言不通,实在是太麻烦了,劫匪第一次感觉抢得这么吃力。

“嗯?~”劫匪正要转身离去,突然眯睛眯起来,像是发现了什么,枪口指着林默哇啦哇啦一通话,说的林默莫名其妙。

语言障碍什么的,实在是太讨厌了,林默和劫匪难得的意见一致。悲催的语言障碍,出发前突击了一阵外语教学,只继承了前任身体一部分英语底子的林默只有限地掌握了一部分日常哈萨克语,而且还是结结巴巴,只能作简单沟能。任务里林默并不需要多跟谁耍嘴皮子,与他接头的人都懂汉语或者英语,而且路上会继续担负起教学的工作,情报组都已经为林默事先安排好,所以也不用太过担心他在异国百分百鸡同鸭讲,更何况由于中哈经济来往频繁,哈萨克斯坦会汉语的人也不算少。

劫匪枪指向林默的手,挑开袖子,露出林默手腕上一块样式豪华的浪琴手表,簇簇新的金属腕带泛着幽光。

“哈哈哈!~”好像是捞到了宝似的,劫匪发出怪笑,挑了挑枪口。

林默做出ok的手势,顺从的摘下手表,递给劫匪,心底里却强按捺住偷笑,抢吧抢吧,等过会儿你们就知道什么叫做请神容易送神难了。

“哼!~”劫匪一把抢过林默的手表,斜眼蔑视了一眼林默,把劫掠的战利品丢进抢劫专用的袋子里,跟着其他同伙退了出去。

大巴外的马蹄声疾响,这伙劫匪带着之前受伤的同伴呦呦嚎叫着带着战利品,向远方逃窜去。

大巴车上只剩下男人们呼哧呼哧愤怒的喘息声,妇孺们受到惊吓的哭泣声,还有死伤者亲友控制不住的放心痛哭。

此时,林默抓起自己的背后从座位上站起来,一步一步,让开倒在过道上的伤者和死者遗体,向大巴车的中门走去,刚才大巴车司机特意留了一手,只开了前门,却没开中门。

满脸血污的司机突然从前后驾驶座上冲了过来,死死地拉住林默,哇啦哇啦大声说着什么,不过看他脸上急切的表情和语气,大概还是能够明白对方以为自己要独自走路或者是找劫匪报复,不论哪一样都是愚蠢的行为,就算遇不上手里有枪的悍匪,夜晚上草原上的掠食者也不是那么容易对付的。

林默微笑着不在意似的地甩开司机的手,嘴里不断的在说:“ok!ok!”反正词不达意,司机发现自己的力气居然没有这个年轻人大,对方直接从手里松脱出来,两三步就已经下了车。

大巴司机还想再追出车外,却被林默随手轻轻一推,一屁股坐倒回车门里,他傻傻地盯着林默一步步离去。

这个年轻人居然是疯了还是怎么的,怎么能独自一人行走在草原上,迫于一车的乘客还需要照顾,还要救治伤员等待救援,大巴司机只能看着林默消失在视线里。

这个世界没有龙神,却有龙的传说,林默的龙骑士契约就只剩下一个心灵沟通的能力,劫匪们虽然骑着马逃之夭夭,但从林默手上抢走的手表却是凶残的金属巨龙,都说无知者无畏,如果他们知道真相,别说打劫,恐怕连靠近的勇气都没有。

感觉好方向,林默顺着劫匪逃走的方向一步一步追了过去。

他不着急,反正力气有的是,走路可不会累死龙骑士,然而劫匪却要停下来休息,林默心底却是稳稳的吃定了这伙劫匪。

没有直接让金币暴起杀人,主要是考虑到善后,这个世界的人族推理能力简直是太强大了,要是知道个什么怪兽,三两下扯到自己身上,那可是满身是嘴也说不清。主要还是怕麻烦,龙骑士只管杀人,什么时候要还顾虑合理善后收尾,没有了以前的空骑军团相关人员配合,这个世界上只剩下自己唯一一个龙骑士,林默只能自力更生,小心行事。

这伙劫匪极为狡猾,往一个方向直跑出二十公里后,又折转另一个方向,不断的策马狂奔,不愧是号称马背上的民族之一。

劫匪却不知道有个家伙居然靠着心灵沟通远远的吊在他们后面,不紧不慢,一步步的追踪着。

林默的步伐虽慢,但一步却是踏出平常人两三步的距离,在这茫茫草原上犹如鬼魅般忽隐忽现,当初穿着几百斤重的龙骑重铠依然平步如飞,更何况此刻身无重物,真要是跑起来,大概也不会比赛马慢多少。

天色入夜,林默独自一人行进,依然是手表模样待在劫匪行囊中的金币向林默指明方向,虽然伸手不见五指,只有微弱的星光,但劫匪们所处的位置就像一支冲天的光柱一样,在林默眼中清晰毕现。

劫匪们虽然在早有准备休息地点换乘了马匹,但是却依旧人困马乏,入了夜后,在草原中扎下营来。

想必遭劫的大巴那里已经有警察赶到,但从事发到警察赶到,起码需要两三个小时,再加上救治伤员和汇报,至少会拖上几个小时,要从这辽阔无比草原地找到这些已逃远的劫匪,却是一件非常不容易的事。

深没及膝的草可以轻易掩盖住所有的马蹄痕迹,而且劫匪们随时可以换装扮作牧民,躲过天上飞机的搜索。

临时搭起的几个户外帐篷围绕起一个小营地,在小小的野外行军炉上热着一锅热汤,一柄锋锐的哈萨克鹰嘴小刀不紧不慢地向锅内削着熏肉块,不时撒下一小搓香料,热腾腾的水蒸汽带着咸香向周围飘散而去。

周围割了一大圈草,拌上豆饼喂上了马,一个络腮胡子的劫匪从马匹的背囊里拎出几支小瓶装的伏特加,丢给坐在行军炉前的人,嘻嘻哈哈的拧开盖子,你一口,我一口互相传递着,等着锅里的东西煮好,不时唱个一两句民谣,表达自己今天收获的喜悦。

性子有些等不及的一个劫匪忍不住拉开袋子,翻看着收获,不时发出哈哈哈大笑。

大把的钞票,金银珠宝首饰,还有值钱的东西,这伙劫匪们清点着战利品,盘算着怎么尽快脱手,换取大把现金,又可以花天酒地的享受挥霍奢华的舒服日子,这伙亡命徒完全不把军队和警察放在眼里,本来就是提着脑袋的买卖,只要跑得快,混得一天算一天,哪管得日后是吃枪子还是把牢底坐穿。

行军炉里固体酒精发出淡蓝色的火焰,汤锅里翻腾起来,熏肉块儿,蔬菜还有其他什么,已经饿坏了的劫匪食指大动,掏出各自的汤碗,分好人手一张馕饼,准备开动。

“@#^※*”远远传来有人在附近说话,可是听不懂是在说什么,林默偏就没学过那些匪话。

劫匪们有些惊诧的扭过头望去,一个年轻人站在营地外围,行军帐篷边的野外led灯微弱的灯光照在他的脸上,正笑盈盈地看着他们。

如果他们能听得懂中文的话,一定能听得明白林默所说的话,“好香啊,各位有没有多一人份的吗?!”

这个龙骑士倒是挺会赶在饭点儿上。

“是,是这家伙!白天的时候,我就在车上见过他,还抢过他的一块表!”其中一个劫匪突然站了起来,指着林默喊。

这家伙怎么追上来的,难道还有其他人,劫匪们如临大敌,乒乒乓乓将手里的餐具丢了一地,手忙脚乱找出自己的枪,齐齐对准林默,还不忘手开了手电筒对着林默身后和周围一阵猛照,试图找出包围自己的军警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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