酷爱读 > 仓氏呓语 > 173.评《从前有座灵剑山》

今天在推荐一部漫改过的作品。

《从前有座灵剑山》,作者国王陛下,大神作家。

分类仙侠-幻想修仙。

【简介】

灵剑派成立于九州历四二三三年,几千年来始终致力于为行业提供一流的修仙人才,如今位列万仙盟五大超品宗派之一,掌门风吟真人担任万仙盟七大常务长老,修为盖世。

灵剑派坚持和平与发展的主题,门派核心价值理念是求真、求善、求种。

为进一步扩充门派力量,补充新鲜血液,拟于近期召开升仙大会,诚邀各路精英前来。

还是原来的节操!

还是一样的搞笑!

【黄金十章】

第一章,客栈柴房温暖如春。本章有点长,6754字。主要讲述了十二年前灵剑派掌门占了一卦,显示末法时代降临。陨石降落,却偏了轨道,主角降生。十二年后灵剑派开启升仙大会,招收新人。小镇的如家客栈,客满无房,小国太子也只能高价睡在柴房。而主角王陆却从连环任务中拿到了房间兑换券,羡煞众人。

第二章,来自家乡的特产。主角来自偏远农村,父亲是村中首富,请来的教书先生称赞主角有状元之姿。可他却只想修仙,还不愿意用天材地宝堆砌境界。于是,他来参加灵剑派的升仙大会。

第三章,我的灵根大如萝卜。在这修仙界,灵根十分重要。尽管可以人造灵根,媲美完美级的有机灵根。可灵剑派依然只要有机的,人造的一概不取。主角和书童吹牛之际,已经引起楼下一众大佬的关注。

第四章,老板娘的萝卜。面对天价萝卜,主角难以下咽,脑机一转,下楼去。他用全部家当买了几根萝卜,引得其他人跟风购买。等到半夜,老板娘果然带着好菜来感谢主角,一顿吃喝后,主角才得知这一顿竟然是一周的饭菜。

第五章,逆袭的师弟。升仙大会开始,灵剑派降下金桥,凡是不符合条件的一律被从桥上丢下,毫无情面。修仙大派的名场面就是这么无情,主角却深深爱上。书童也只好无奈得跟着一起上桥。

第六章,倒贴的小海。主角带着书童在金桥之上大踏步前进,神色如常,毫无负担。太子海云帆成功过来搭讪,聊了些修仙界常识,也慢慢停止前进。书童很快也不行了,主角只好不再往前。

第七章,这样的弟子才不要。主角拒绝加入外门,选择继续探险,书童也只好跟着。云端之上,掌门亲至,示意重点关注主角二人。监考官无奈,也只好答应。

第八章,师弟你是了解我的。主角根据自己的经验,判断出迷雾中有破阵的法门,东拐西绕下,还真被他寻出了路径。而几位监考官正在打麻将,被掌刑长老抓个现行。

第九章,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弟子。升仙之路被灵剑派的五长老修改,挪了个桃源村过来,还美其名誉锤炼试炼者的情商。而主角真的开始刷村民的好感度,至少食宿条件比之前高级很多。

第十章,信不信老子举报你?主角住在村里最好的房屋,后进来的那些试炼者只能去住普通的房屋,自然引起一些人的眼红。三名家世极强的子弟来挑战主角的权威,正欲动手,主角果断向村长举报,成功搞定。

【简评】

作者概况

国王陛下,大神作家,著有《盗梦宗师》《从前有座灵剑山》《崩坏星河》《剑灵同居日记》《你真是个天才》。

其中最出名的当属本书,不但有动漫改编,还有影视改编。

很多女孩子爱看那部剧,因为是许凯演的王陆。

故事梗概

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主角王陆以逆天之姿参加五大仙门之一的灵剑派,面对诸多考验,从容不迫,顺利通过考验,加入灵剑派,并参与各种任务。最终却将灵剑山当作暗器搬了出来,砸向仙王夏宇。

世界最终到底有没有毁灭不知道,王舞在采集完王陆的资源后,带着小姐妹四处游玩了。

王陆给一位当世考古的学生留下一些纪念品,潇洒走出山洞,去探寻新的精彩。

人物特点

主角王陆智商超群,怼人无极限,却偏偏让人无话可说,神奇的脑洞令无数仙人汗颜。

女主王舞,白衣赤脚酒葫芦的造型,十分迷人,尽管脑筋经常脱线,做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但战斗力着实惊人,在灵剑派当之无愧名列第二。

而她与王陆喜结连理后,也并未转性,依然潇洒可爱。

风格特色

诚如作者在作家说中说的,写无脑沙雕文,确实是一件无比快乐的事。

本书应该是近年来沙雕文的集大成者,各种神奇的段子和脑洞,让人瞠目结舌,拍手叫好的同时,又忍不住会心一笑。

至于之前为何会被屏蔽,当然也有不可描述的原因存在。

唯一可惜的是,作者君除了这本书写出了人生的风采外,其他作品似乎反响平平。

【总结】

写作不易,且行且珍惜!

我是仓一卫,我为《仓氏呓语》带盐!

欢迎来到,书评乐园。

【仓氏呓语】

去年本书搞线下见面活动时,很多小伙伴都去了现场,亲眼见到了国王陛下本人,被其颜值和身高打击得不轻。

从官方报道和群中私图来看,活动办得还是非常成功的。

如果不是种种意外,今年的515活动,也会比去年更加成功才是。

总之,错过就是错过了,没有什么后悔和遗憾可言。

只是希望看过本书影视剧的朋友,不妨来看看原著。

一如其他改编一样,原著远比改编精彩十倍以上。

另外,我在试读中看到了我的插旗手。

没想到,他也是一位资深书虫,到处留痕。

我和他匆匆一瞥,未曾打过半点照面,本想当他看到本文的时候,给他一点惊喜。

事后想想,还不至于!

我是堂堂作者,岂能被一名小小的插旗手带了节奏!

只是最近风声不太美妙,影响了很多作者的写作心态。

虽然不包括混全勤的我,但大势如此,多少还是有点焦虑。

一嘴的火泡,便是证据!

最后,求一波收藏和订阅吧,毕竟也是上了七次推荐位的狠人。

收藏还没破千,未免实在说不过去吧~